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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党员干部因因私出国(境)问题被追责

2015年11月19日 10:5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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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因私出国(境)问题严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通报一出,全厅上下一片哗然,机关干部强烈震撼!一些人不在乎的“小节”,酿成了违纪的事实。

作为河南省商务厅驻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雷某于2013-2014年间多次因私往返香港均未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多次在报告个人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另外,该办事处的5名同志因私出国(境)方面存在问题,其中1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诫勉,2人被通报批评。

鉴于雷某作为驻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因私出国(境)问题严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省商务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雷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在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中,省商务厅党组痛下决心、较真碰硬。不仅给予雷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还依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给予不如实报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6名同志、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因私出境问题的3名同志通报批评,给予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因私出国(境)问题的8名同志诫勉。

针对上述深刻教训,省商务厅党组在全厅发出通报,要求全厅广大党员干部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牢守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同时,党组将对存在的问题从严追责,有责必履,失责必究,真正让问责成为常态。(河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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