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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8年01月18日 09:4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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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精准发力,铁面执纪,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明察暗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并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正县级干部张永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5年4月,张永田乘坐安丘某公司提供的面包车去河南省商丘市参加公务活动,期间到嵩山少林寺、云台山等景区游玩,费用全部由该公司支付。张永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邑市建设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09年至2016年6月,昌邑市建设局违反有关违定,配备两辆轿车和一辆越野车。2014年至2016年6月,该越野车主要由原党委书记、局长马玉涛乘坐。马玉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州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4日,张鹏安排驾驶员孙某某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商店选购茶叶礼盒和牛肉礼盒。随后,张鹏乘坐该车看望朋友父母。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梁淑岚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7日下午,梁淑岚到城管执法局协调工作后,乘坐单位公务用车到父母家中查看水管、采摘香椿芽。梁淑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寿光市委群工办副主任张士田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2日下午,张士田在北京出差期间,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陪同妻儿到中国科技馆游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士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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