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潍坊市纪委、潍坊市监委指定,中共昌乐县纪委、昌乐县监委对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副主任科员高学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学成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第一次组织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在第二次组织审查前,为逃避纪律和法律追究,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和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高学成身为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贪欲膨胀,擅权妄为,对党纪国法无敬畏之心,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潍坊市奎文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学成开除党籍处分;经潍坊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学成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